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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urik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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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扯美国国家管理模式是否适用在北韩

     先来看看北韩的现在管理模式。管理的目标是非常宏大的人类目标,管理的模式是口号式,口号即真理,监督模式是上级监督下级,上级自我监督的模式为根本,宣传采用政治统一的标准型的思想。权力采取集中化管理手段,地方服从中央的郡县制管理。社会的资源实行上级领导统一分配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实行领导者魅力化考核的先进管理模式。下面是官网上的详细描写:
       北韩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自主国家,采取人民会议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体现金日成思想和领导的主体的独立国家。金日成是共和国的创建者,是独立国家北韩的始祖。以金家为首的贵族世袭制度。北韩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北韩人民在北韩劳动党的领导下,拥戴伟大的金日成主席为共和国的永恒的主席,维护和继承金日成主席的思想和业绩,彻底完成他所开创的伟大事业。无条件的彻底坚决拥护以金家为首的劳动党周围,以最伟大光明正义的宇宙第一大法为思想,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中心,时刻以人民为核心意义目标。时刻体现主体思想的北韩社会制度,是劳动人民群众做一切的主人,国家和社会的一切都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国家社会制度。 政治制度是推重人民群众为国家政权的主人,为他们服务,给他们以最高贵的政治生命的人民性制度。   
         在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国家社会制度下实行的一切路线和政策,都是旨在保障人民的自主权利,将保障人民的利益与方便放在最优先、绝对的地位。 北韩人民在这样的国家社会制度下人人都在没有任何社会政治上不安的情况下,过着有意义而幸福的生活,在全社会一人为全体,全体为一人,互帮互带,同甘共苦的美好风尚,蔚然成风。
      而美国的管理模式呢?州市自主自治,联邦政府协管却受约于国会。以下是官网上的详细描写:美国是一个总统共和制的联邦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回顾历史,美国的建国者们要建立的是一个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共和体制,即政治权力不由世袭继承,但又要禁止人民直接治理国家。 为此,美国宪法只赋予人民间接选举总统的权力,没有罢免总统的权力,参议院也由间接选举产生,法官不经选举产生。 此外,很多美国建国者痛恨政党这个理念。
      美国的国家组织是依据三权分立与联邦制度这两大政治思想而制定,当初在起草宪法时因恐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某一部门将危害人民的自由,因而将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独立,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滥权。
       根据宪法:立法机关是参议院与众议院并设的二院制议会;司法机关以联邦最高法院为首下设11个控诉法院,95个地方法院及4个特别法庭;据1959年3月统计,美国联邦法和州立法共1,156,644条。行政机关是以由人民直接选举的总统为最高行政首长,并以副总统辅之,下设几个行政部门。政府的权力有联邦政府、州政府之分,宪法起草人根据政府必须接近百姓才不致剥夺人民自由的原则,将有关各州自治权保留给州政府,各州政府本身拥有立法、司法、行政诸权限,联邦政府的权力系以一州政府无法单独行使者为限,如课税、财政、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出入境管理、对外贸易、国民福利和邮政,以及科学艺术的发展援助等。
州市区自主自治模式
    州政府在总体上来讲,完全限定在某一州境内的事务应完全由该州政府决定如何处理,包括州内传媒、财产、工商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州刑法典、民众工作条件等。联邦政府要求州政府必须在形式上是共和制,州内法律绝对不允许违反联邦宪法或国家层次上制定的法律和条约。
      州际和联邦行政上有很多重叠的地方。尤其是最近几年,联邦政府在健康、教育、福利、交通、房地产和城市发展等领域中也开始扩展自己的管辖范围。不过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在两级政府自愿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而非联邦将意志强加在地方州政府头上。
       同国家机构一样,州层次上也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和司法,功能和管辖范畴都和国家层次上的对应机构大致相同。一个州的行政长官是“州长”(governor),由州内公民普选产生,通常是4年任期(有一些州是2年)。除内布拉斯加州仅有一个立法机构外,其他州全都分上下两院。上院叫参议院(Senate),下院叫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House of Delegates或General Assembly)。不过混乱的是,有的州把整个立法机构都称作General Assembly,上下两院都包括其中。大多数州内,参议员4年任期,下院议员是2年。
     各州的“宪法”虽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和联邦宪法是一致的,包括民权宣言、组织政府的计划等。在商业、银行、公共设施和慈善机构经营等领域内,“州宪法”通常要比联邦宪法更加细致明确,不过规定最终权力属于人民,也会将一些特定的准则和原则定为建立政府的基础。
      市政府管理极为复杂。仅从人口上来讲,纽约市一个城市就要大于50个州中的41个州。经常有人说,除美国总统外,最艰难的行政职位就是纽约市市长。市镇政府的职能由州宪章规定,但在很多领域中,城市独立于州独自运作。然而在大部分大城市内,因为居民众多管理极其复杂,同州、联邦组织合作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市政府的类型全美各地都不同,不过都有一个中央政务委员会(公民投票选岀)、一位行政长官(带领下属部门的部长)管理城市事务。市政府大体上可以分成三种:“市长—议会制”、“委员会制”和“议会—经理制”。很多城市的政府都是这几种制度混合而成的。
       市长—议会制(Mayor-Council):是美国最古老的市政府体制,一直到20世纪初期,几乎所有的美国城市都是通过此方式管辖。结构和州、联邦政府相仿,市长由民众投票选出作为行政部门最高长官;负责立法的议会也是民众选出,代表市内不同的区划。市长指任市各部门的部长和其他官员,有的时候还需要议会通过。市长有权否决市法令,负责筹划市运营的预算。议会则负责制定市法令,规定税率,在不同部门分配资金。随城市逐渐扩大,议会的席位也随之添加。
      委员会制(The Commission):立法和行政机关合并在一起,人数通常三个以上,由全市居民投票选出。每一位委员监督下属一或多个部门的经营管理情况。由一位委员担任主席职位,通常也叫做市长,不过其实际权力和其他委员没有区别。
议会—经理制(Council-Manager):因为民选岀的官员不一定有专业的能力来处理城市中复杂多样的问题,所以就雇用一位“经理”来解决这些事务。市经理必须拥有岀色的管理能力,能够行使大部分行政权力,包括执法、分配拨款等等。
      此体制正为越来越多的美国城市选用。民众选举岀一个小型议会,负责制定法律;同时雇用一位行政长官(即市经理)来管理城市事务。经理负责筹划预算,监督大部分下属部门。一般来说没有任期限制,只要议会对其工作满意,就可以一直干下去。
        综上所述,以南韩国家的现在混乱局面来看,美国的管理制度在南韩实行的效果来看。南韩人民每天都在追求完美的韩剧生活,已经完全忘记了作为南韩人民,领导人各种贪污腐化,没有为南韩人民谋幸福的目标。忘记了“北韩人民在这样的国家社会制度下人人都在没有任何社会政治上不安的情况下,过着有意义而幸福的生活,在全社会一人为全体,全体为一人,互帮互带,同甘共苦的美好风尚,蔚然成风。”的目标,过着没有意义的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玩世不恭的生活。

    故美国的管理制度以南韩为案例,说明完全不适合在北韩上,也更不适合北韩的人民,这会使得北韩领导人们完全都忘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目标。以及作为人类存在根本意义所在。更忘记了以最高贵的政治生命的人民性先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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